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学校将开展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问卷调查要求
1.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分专业开展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问卷调查表内容见附件1),原则上问卷调查表回收数不小于所在专业毕业生数的80%;
2.学院及时回收问卷调查表,并对问卷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充分使用调研结果,为人才培养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可借鉴数据。
二、问卷调查方式
学院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
1.纸质问卷调查:学院自行打印调查问卷,发放给学生填写后回收,并做相应问卷分析。
2.网络问卷调查:学院将网络版问卷表网址或二维码发给学生填写(附件2),并通过统一账号密码登入后台,进行问卷填报监控,获取相应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3届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满意度调查管理人员操作手册》(附件3)。
三、结果反馈与材料上报
1.学院完成毕业生问卷调查工作后,及时梳理分析,并向相关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及职能部门反馈毕业生问题与意见。
2.如学院采取纸质调查问卷形式,请于7月10日前将数据分析结果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3.联系人:林安琪、郑璐,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电话:0577-86699105。
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问卷调查是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改进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问卷调查工作。
附件:1.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满意度调查表
2.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
3.2023届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满意度调查问卷管理人员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
附件: